一、热气溶胶灭火装置概述 热气溶胶灭火装置属新型环保消防产品,使用S型气溶胶发生剂,各项技术指标均通过了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型式检验”,是哈龙灭火装置的理想替代产品之一。 二、热气溶胶灭火装置主要用途及适应范围 1.热气溶胶灭火装置主要应用于通讯、邮电、冶金、电力、金融等行业的消防灭火;适用于在相对封闭条件下扑救下列火灾: a)通讯机房,电子计算机房,变(配)电间,发电机房,电缆夹层、电缆井,电缆沟等场所的电气火灾; b)生产、使用或贮存(-35号除外)、重油、变压器油、润滑油、动物油、植物油等各种丙类可燃液体场所的火灾; c)生产、使用或贮存可燃固体物质场所的可燃固体物质表面火灾;. d)灭火前能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 2.热气溶胶灭火装置不能用于扑救下列物质的火灾: a)无空气仍能迅速氧化的化学物质(如纤维、火药等)和能自行分解的化学物质(如联氨、某些金属过氧化物); b)活泼金属(如、等)、金属化物(如、等)、强氧化剂(如氧化氮、氟等)和能自燃的物质(如磷等); c)可燃固体物质的深位火灾。